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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雁寒使劲揉了揉凯瑟琳的小脑袋:“我们可爱的小东西似乎厌烦了每天呆在家里的单调生活呢,是时候带她出去见一见世面了!”
Q市的东南部,城市近郊,近海之滨,有一处占地足有几平方公里的庞大别墅群——威廉姆斯庄园。这是一处禁地,没人有胆子接近这片产业,因为时常会有荷枪实弹守卫在周围巡梭,手里的武器都是时下最先进的半自动步枪。每到夜晚,还会有大如牛犊训练有素的凶恶獒犬在附近游荡。
这片庄园的主人就是Q市的血族领主——埃克?威廉姆斯伯爵。某种意义上讲,控制了整个城市黑道的他,已经成为了这个城市的真正主人。
黑暗世界各大势力都有自己的地盘。血族十三氏族主要的活动范围是欧洲大陆和北美大陆,埃克之所以以区区伯爵之身在异乡之地做到了一个城市的领主之位。最重要的原因是他有一个好爹。
血族虽然是一个亲情淡漠的种族,但入乡随俗,同人类一样,新时代的血族同样讲究拼爹,一个好爹能让他们少奋斗个几百年。
话虽如此,埃克伯爵绝不是一个只懂得仰仗父亲鼻息的笨蛋,能够赶走前任的血族领主,并在Q市混得风生水起,成为这个城市的“无冕之王”,他的确有着非同一般的心计和手段。
血族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种族,极为重视血统。一个好爹就意味着不错的血统,再加上资质非凡,如今他的实力已经摸到了侯爵的门槛。他还不到200岁,这在血族中,已经勉强够得上“天才”二字了。
埃克伯爵最近有点烦。
自从他干掉了领地上出现的两个吸血鬼子爵,便时常有来路不明却又身手矫捷的吸血鬼在自己的庄园附近窥探。吸血鬼敏锐的第六感告诉他,他似乎惹上大麻烦了。
对于吸血鬼来说,杀死自己的同类,并且取食他们心脏部位的“血魄结晶”是最大的忌讳。
血族以鲜血为食,体内充盈着庞大的灵力。子爵以上的血族,会在自己的心脏部位凝结出一粒“血魄结晶”。这小小的一粒结晶,承载了吸血鬼全身的灵力,是血族生命的精华和能力的源泉。
上帝是公平的,他给了血族超人的强大异能和绵长的生命,也给了他们最恶毒的诅咒。这一粒“血魄结晶”,对于所有黑暗世界的生物来说都是异常珍贵的东西,对于血族自身,尤其如此。
只要按照特殊的方法服食炼化了别人的“血魄结晶”,就可以得到那个人至少一半的灵力,这是获取力量最短的途径,对于任何血族来说,都是歇斯底里的诱惑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,很长一段时间内,血族都处于自相残杀的极度混乱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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