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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(第2页)

“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到乐乐。”歌鸲说,“一个五岁的男孩儿,像他的父亲一样漂亮,一样假模假式。”

歌鸲的声音本就很甜美,这时候甚至故意用上了更加尖细黏腻的说话方式。

就像果实甜过了头,汁水沾在嘴唇上、手指上。

“我承认,我不喜欢吴明远。连带着也就不怎么喜欢他的儿子。不过话说回来,我这个人本来就很讨厌小孩。”

她随手甩甩结成一条败絮的烟灰,谑近于虐地说:

大概因为我不喜欢小孩,所以我总默认其他人也不喜欢小孩。

按照这个逻辑,我觉得黎鹤也不会喜欢那个小孩。

看到黎鹤和他住在一起,和他亲昵地打招呼、拥抱时,我觉得非常火大。

那种小孩儿以后就会成为黎鹤生活的一部分?

一个三十多岁在绸州没房子还离过婚带小孩的男人,竟然大言不惭想和黎鹤订婚?他配吗?他真的爱黎鹤吗?

黎鹤是我唯一的好朋友,为了她的幸福,从某种程度上说,我做什么都可以。

看过那种经典电视剧吧,里面老是会有无条件为女主奉献的男二号。

我倒是挺理解那种男二号的心态。

“爱一个人”本身就是会给人带来归属感和快乐的,所以当然会逐渐沉迷于此。

和黎鹤认识的时候,我们两个什么都没有,什么都不懂,我尤其是。

我这个人一向没什么朋友,遇见黎鹤的时候,我刚和父母闹翻,亲子关系本就冷淡,同学关系也很生疏,只谈过一段把我折磨得不知所措的恋爱——

刚好我就遇见黎鹤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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